国内刊号:32-1442/R
国际刊号:1007-4368
发布日期:
作者:宋清露,颜 雯,陈雪娟,陈 曦,陈 琴
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江苏 南京 210029,,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云南 昆明 650031,,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江苏 南京 210029,,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江苏 南京 210029,,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江苏 南京 210029,
关键词:地塞米松缓释剂;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视网膜静脉阻塞;黄斑水肿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1970800)
目的:评估玻璃体内注射0.7 mg地塞米松缓释剂植入物治疗青光眼合并视网膜静脉阻塞导致的黄斑水肿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方法:序贯性收集了2020年1—12月18例(18只眼)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合并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患者,均接受1次玻璃体内注射0.7 mg地塞米松缓释剂治疗,观察指标包括:注射前的基线眼压和注射后的眼压,注射前后抗青光眼药物使用的数量,注射前后的最佳矫正视力以及中央视网膜厚度。结果:18只眼在治疗前平均基线眼压为(16.15±3.70)mmHg,眼压升高峰值出现在注射后4~6周,平均眼压分别为(19.07±4.48)mmHg和(19.08±5.70)mmHg(P>0.05)。与基线视力相比,所有随访时间点的平均最佳矫正视力都得到明显提高。地塞米松缓释剂注射前和注射后6个月平均使用降眼压药物数量分别为(1.89±0.68)和(2.06±0.64)种(P > 0.05)。结论:在青光眼患者眼内植入地塞米松缓释剂后,27.8%的患者眼压升高,但是与基线眼压相比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且均可通过局部降眼压药物治疗得到控制,因此青光眼并不是地塞米松缓释剂眼内注射的禁忌证。
来源:2021年第12期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期刊编辑部